哈行办发【2009】21号文件对哈密地区知识产权协调指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充实。调整充实后的人员组成如下:
哈密地区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指导小组
组 长:高发水 行署副专员
副组长:李永泉 兵团农十三师副师长
周东衡 行署副秘书长、地区教育局局长
成 员:衣力夏提·依不拉音地委组织部副部长
吴广亮 地委宣传部副部长、地区文体局党组书记
昌正龙 地区农业局局长
依沙克·买买提 地区科协党组书记
卢东明 地区知识产权局局长
顾晓华 地区经贸委主任
祝 江 地区财政局副局长
贺 军 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
翟 新 地区公安局副局长
徐建国 地区司法局副局长
唐宏武 地区教育局副局长
巴哈尔古丽·热吉甫 地区卫生局副局长
汪志军 地区广播电视局副局长
石宝立 地区科技局局长
李生军 地区人事局副局长
任光明 地区林业局副局长
党执政 地区工商局纪检组长
冯 涛 地区国税局总经济师
刘高华 地区地税局副局长
王勤国 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
卡德尔·吐尔洪 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
于建民 地区团委副书记
邓立新 地区行署法制办主任
协调指导下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地区知识产权局,办公室主任由卢东明同志兼任。